为落实质量强国的国家战略,2012年开始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质量奖,同时各省市也设置相应的省市级质量奖,表彰奖励各省/市质量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各地企业。与之相对应,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7月向各省检验检疫局、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企业中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
我国的质量管理方式不同于西方完全由市场自发调节的管理模式,国家明确了质量工作由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市场引导的模式监管。
首席质量官制度设立是政府为了明确质量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中国企业质量竞争力的举措,目的是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同时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并且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以利于企业质量工作者履行职责,发挥专长。
今年8月30日至9月2日,陕西省技术监督局主办了陕西省首批首席质量官培训班,包括陕西华圣果业公司在内的全省122家主要加工制造企业参加了本次培训。此次参加培训的企业从获得我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以及省、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中产生。我公司品质经理代表公司参加了本次培训并取得了陕西省首批首席质量官培训证书。本次培训标志着我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工作正式启动。
首席质量官制度(cqo)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首席质量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全面负责本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建立并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同时有权就加强企业质量工作向决策层提出意见建议,主持企业内部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等职权。